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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修订)的通知》

2016/04/27 1.0k 阅读 496 点赞

  现对《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修订)的通知》(漳政办[2016]64号)(下称《PPP试点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公共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受到约束的供给能力之间的缺口不断扩大,这一全新特征将深刻改变我国基础设施供给的基本模式。旧有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面临改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成为我国基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PPP模式以其特有的优势,为缓解基础设施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缺口提供可能。

  二、重点内容

  (一)  明确实施(PPP)试点项目的领域

  (二)  统一建立(PPP)试点项目库

  (三)  PPP项目模式的实施流程

  (四)  PPP项目优惠扶持政策

  三、特色亮点

  (一)减少“项目公示三个月”环节:今年3月,我市对该《试点工作通知》进行重新修订,依法简化了不必要的环节,使试点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二)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参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2】92号文件精神,给予PPP项目享受我市总部经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待遇,在财税、建设用地、金融、工商行政、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财政部门根据PPP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步安排专项资金,成立风险池,为PPP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PPP项目提供融资,必要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可用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或者由财政直接提供贷款贴息补助,确保融资到位。

  四、落实措施

  (一)注重制度建设,做好政策衔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推进财税改革作为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系列政策文件,密切关注PPP模式的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2015年初,我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实施PPP试点项目的领域、实施流程和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制度和政策的助力作用,为推广PPP模式创造良好的条件。今年3月,我市对该《试点工作通知》进行重新修订,依法简化了不必要的环节,使试点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二)建立运行机制,强化工作协调。为加快推进我市PPP试点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以檀云坤市长为组长、梁伟新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漳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审计局、环保局、旅游局、卫计委、民政局等组成,主要负责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做好PPP合作项目的前期统筹规划。同时,参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做法,在市财政局新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主要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订、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职责,为PPP合作项目全面规范开展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三)积极优选项目,加快推介落地。做好PPP试点工作,项目是关键。我市从优质项目入手,重点推出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市场需求相对稳定、法律关系较为明晰的项目,力争成熟一批、对接一批、启动一批。同时,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参加省政府主办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项目推介活动,累计推介项目32个、总投资713.78亿元,其中现场签约项目4个、总投资43.5亿元。这些项目的推介和签约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各级政府PPP项目的推广。

  (四)广泛开展培训,提高推广能力。2015年以来,市财政、发改部门先后邀请国家财政部和相关PPP研究机构专家,组织了三场由市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型培训活动,极大地普及了PPP模式的基本知识,提升广大干部的PPP模式实务操作技能。尤其是2016年3月在东山县举办了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PPP项目金融业务合作推介会,会上国开行介绍了PPP评审政策和操作流程,并开展现场答疑,省招标采购集团对最新的PPP政策、流程进行解读,深受好评。

  五、办事指引

  项目筛选入库→聘请咨询机构作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当地政府审批→进入招标采购阶段→签订合同→成立项目公司→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合同期满,项目移交当地政府。

  解读单位:漳州市财政局

  解读人:郭志东(金融外债科)

  电话:0596-20261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