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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农药委托加工违规标注商标案查办

2026/10/08 1.3k 阅读 502 点赞

近日,我市成功查办全市首例委托加工农药产品违规标注受托人商标的违法案件。

今年6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协助相关部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在售的2款农药产品标签标识存在疑点:委托方企业名称和受托方生产企业名称相似,产品标签标注左下角名称只有一字之差。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验,固定产品批次、进销货台账、委托加工合同等证据。经查询发现,该农药产品标签标注的商标均未备案,且在产品商标转让备案之前生产且先行标注其受托人的商标。

据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明确要求“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当标注同样的商标,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商标”。该农药产品标签标识商标违反此项规定。同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农药产品系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采购、销售该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并依法作出对应行政处罚。

据介绍,此类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极强,其本质是以委托加工之名变相转让标签标识商标,同一登记证下的农药产品被打上不同企业的商标,同一生产企业注册名字极其相似容易混淆的商标规避相关规定,极易误导农户选药用药,埋下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扰乱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该案件的办理为全市后续同类案件办理树立了统一执法标尺,填补了我市农药标签标识商标转让中间环节的执法监管空白,是强化全市农资市场知识产权全链条监管的标志性执法成果。下一步,我市将围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聚焦农药兽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突出问题,紧盯农药委托加工、标签标注、原药追溯等重点监管环节,严厉打击各类隐蔽性新型涉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与公平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漳州融媒记者 吴静芳 通讯员 吴君庭 蔡辉容 郑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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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漳州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