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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

2020/11/15 6.3k 阅读 174 点赞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审认定办法》(漳政办【2020】71号),从七个方面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宣传和表彰做出较大贡献的工艺美术高级人才,弘扬工匠精神。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发掘和抢救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培养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人才。《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工艺美术保护名艺人评审办法。  

工艺美术是我市一类特色轻工产业,综合实力居全省中游。全市规模以上生产企业53家,规模以下生产企业、作坊、艺人工作室300多家,分别生产八宝印泥、艺术画(含棉花画、毛线画)、剪纸、刺绣、木偶、彩扎、剪瓷雕、艺术陶瓷、贝壳雕工艺、泥塑、石雕工艺(含华安玉雕、微雕、寿山石雕)、木雕工艺(含金木雕)、根雕工艺(含海柳雕)、金属工艺、树脂工艺、竹刻工艺、藤铁工艺、花画工艺(含草花、缎花、珠花等)、编织工艺、漆画漆器(含木版年画)及其他民间工艺(含手工雕刻的家具、钟表、乐器、金银首饰等)等20多个种类的产品。目前,漳州市拥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单项)2人,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14人,各类名人(专家)23人。相较于省内其他兄弟地区,漳州市拥有职称的工艺美术高级人才很少。

二、主要内容

着重针对当前我市拥有职称的工艺美术高级人才很少的问题,为了更好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宣传和表彰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成绩显著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工艺美术高级人才,对本市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中技艺精湛、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授予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的称号,制定具体评审认定办法。

第一部分:申报范围

主要适用我市从事八宝印泥等21项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部分: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当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的专(兼)职人员,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和信誉记录。

1.申报工艺美术名人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制作一般满8年以上,且年满25周岁以上;或者在校专修工艺美术专业,中专学历工作满6年,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或者拜师于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从事实际操作满3年,拜师于省级工艺美术名人,从事实际操作满5年。

(2)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争艳杯”大赛银奖1个;或者获得省级(含主管部门、协会、学会,下同)金奖1个;或者获得省级银奖2个;或者获得省级银奖1个、铜奖2个。获奖证书需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可。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由评审委员会视实情给予适当加分。

2.申报工艺美术大师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10年及以上。

(2)具有工艺美术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社会化评审、非公评审);或者具有工艺美术类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获设区市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3)具有较高艺术造诣和艺术修养、丰富的工艺美术品设计和制作经验,并为同行所认可。

(4)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

①具有“漳州市工艺美术名人”称号;

②独立设计制作的作品在国家级工艺美术专业展评会获得金奖1项或银奖2项,或者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争艳杯”大赛金奖1项或银奖2项,或者获得省级工艺美术专业展评会金奖2项或银奖3项;

③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艺现场比赛或本市工艺美术专业技艺现场大赛、创作创新大赛中获金奖;

④在自主开发工艺美术新型产品方面成果突出,并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科技进步奖或与工艺美术技艺相关称号;

⑤被省级以上馆藏机构收藏作品1件(套),或者被市级馆藏机构收藏作品2件(套);

⑥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

⑦技艺水平高超、对行业贡献大、从艺年限30年以上的老艺人,由一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两名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联名推荐,并经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或二轻联社审核推荐。

第三部分: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组织初审推荐并公示,市工信局、二轻联社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四部分:评审机构

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市工信局)负责审定评审工作方案、评审结果以及评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二轻联社负责组织实施评审认定工作,市工艺美术馆具体承担评审日常工作。组建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从评审专家库抽选9人及以上单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第五部分: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按照工艺类别对申报者分组评审计分,并按工艺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拟推荐名单。市工信局、二轻联社根据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和建议确定候选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主要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公示情况,审核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

1.获评人员。获得“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或“漳州市工艺美术名人”称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后,报请市政府给予撤销称号,收回证书:剽窃、伪造他人作品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称号的;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丧失职业道德的。

2.评审人员。参与评审的评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委资格:评审期间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的;为申报者许诺、游说,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第七部分:其它规定

1.评审频次。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审工作,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当年如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可暂停评选工作。 

2.向上推荐。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可以优先推荐参加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的评审。

3.实施期限。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市二轻联社

解 读 人:林文跃

联系电话:0596-2022981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名人)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20〕71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