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征兵工作有关要求,重点征集大学毕业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进一步提高兵员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闽征〔2019〕13号)文件精神,市征兵办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通知》(漳政综〔2021〕51号),加强政策引领,激励和吸引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在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本科毕业生由12000元提高至20000元,专科毕业生由8000元提高至15000元。高级技工类人才(取得高级技工证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按照专科毕业生标准发放。
(二)给予在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费用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0元。由县级征兵办依据入伍青年医疗证明和正式发票于当年年底前审核发放到位。
(三)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上半年已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和视力矫正手术费用补助参照执行。
解读机构:漳州市征兵办
联 系 人:刘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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