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助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壮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回归合理区间,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7月14日,经市政府2021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本措施旨在通过持续摸准跟紧临界规模企业、竣工新投产企业,进一步挖存量、促增量、补缺口,助力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和增量培育提速提效的政策文件。
二、政策条款解读
全文共4条规定,包含明确培育重点和目标、支持新建项目投产上规模、鼓励规下企业升规纳统、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内容。
(一)明确培育重点和目标(第一条)
2021年至2023年,全市力争每年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220家以上。
明确规定: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
(二)支持新建项目投产上规模(第二条)
加快新建项目建设,注重统筹协调,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上规模。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35万元(含省级补助5万元)。
明确规定: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可享受的一次性奖励额度,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县合计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此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当前全省工业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1〕9号),“对2021年度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省级财政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规下企业升规纳统(第三条)
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落实清单式管理;以全市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活动和“六比一看”竞赛为抓手,紧盯目标任务,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重点促进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壮规模、转规上。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5万元(含省级补助5万元),同时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给予 50%奖励。
明确规定: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可享受的一次性奖励额度,其中,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县合计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另一方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当前全省工业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1】9号),“对2021年度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省级财政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给予50%奖励。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第四条)
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全市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建立每月通报制度,配合市效能办做好考评工作;统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新增新上培育库企业的辅导和培训,力促能上则上;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兑现工作,确保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年增长计划和扶持措施。
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本政策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组织兑现。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信局
联系人:黄伟敏
联系方式:202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