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扶持企业稳定快速发展,在认真梳理我市既有惠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5〕3号,下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工业跨越发展的目标,包括工业增加值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产值、增加值、工业投资等指标,同时也包括重点产业发展目标等。
第二部分对工业跨越发展的重点支撑进行说明,提出重点发展石化、食品、机械装备、钢铁、电子信息、建材、造纸、汽车汽配、生物医药九个重点制造业产业,着力打造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厦门港南岸新城、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东山岛经济区域四个重点经济增长区域,九个重点产业和四个经济增长区域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等均得到了明确和细化。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财税、用地、金融三个方面入手,研究出台了22条针对性强、含金量大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的鼓励扶持。包括:1.鼓励新建工业项目;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3.鼓励企业资产重组;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5.推动企业“两化”融合;6.鼓励企业争创品牌;7.支持企业开拓市场;8.鼓励企业节能降耗;9.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10.优先保障工业用地;11.鼓励建设高层厂房;12. 支持厂房拆旧建新;13. 鼓励发展“飞地工业”;14.支持企业上市融资;15.优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16.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17.着力解决企业贷款抵押问题;18.完善工业领导体制,增强发展推动力;19.规范检查行为,坚决制止“三乱”;20.表彰突出贡献企业,增强企业家荣誉感;21. 加强工业发展考核,激发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比拼干劲;22.营造有利于工业发展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