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本市政策解读关于《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5/10/11 2.0w 阅读 519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问题的公告》授权,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发布《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问题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按年缴纳。未达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年缴纳。 二、按月缴纳。税收双定户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纳税人实行按月分期缴纳。 三、按季缴纳。上述之外其余纳税人实行按季分期缴纳。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本市政策解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