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10/14 1.7w 阅读 231 点赞

一、主要内容

《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实施细则》共25条,包括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责任范围、责任要求、责任书牌、公众监督、保障措施、监督检查等8方面的事项。该细则明确11个县(市、区)的具体实施范围,芗城、龙文两区的具体范围发生变动,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其余9个县域由属地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告。明确全市和县级“门前三包”主管部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履职要求。补充与完善责任区管理的横向、纵向、立面范围,责任区范围存在争议的,由街道办或镇政府组织相关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地的城管执法局或市容管理局会同街道办或镇政府共同确定并书面告知相关责任人。

该细则补充和细化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亮化的条款,市容市貌方面在原有五个条款的基础上,再分出占道经营,搭建行为,悬挂、张贴、涂写、刻画等行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油烟、油污扰民和机动车有序停放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小条款;环境卫生方面将生活垃圾的类别具体列出;绿化亮化方面从占用绿地、损毁苗木、采摘花果、树木架线、栓系物品、绿地绿化、夜景灯光、广告招牌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定。

该细则按照“制度规范化、信息数据化、监管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落细落小城市管理,强化城市精细管理。具体有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制度管理更加规范。设置统一的责任书牌,责任更加明晰;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大公众的监督力度;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提高市民的参与率和遵规率。二是保障措施更加有力。提出把“门前三包”纳入数字城管平台监管、推行社会化购买服务、建立“街长制”管理制度、开展“示范街”创建活动、建立责任人电子化信息管理、制定物业企业履职保障措施、强化露天烧烤治理等具体措施,调动行政资源,保障法规落地。三是监管力度更加加强。规定市、县(市、区)、镇(街)对落实“门前三包”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考核评价制度,考评结果纳入各级绩效管理内容,并提出相应的奖罚规定,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背景

根据《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细则》,既是法规本身的要求,也是对法规一种必要性的配套,为了细化法规条款,指导法规实施进行指,保障法规落地,实施细则应运而生。在制定过程中始终把握“法规刚性条款不可变、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提高法规落地操作性”的“三个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该实施细则。

三、适用范围

该细则适用于我市各县(市、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工作,各开发区(投资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适用本实施细则。

四、实施时间

该细则自2018年9月28日起实施。

解读机构: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解 读 人:陈  静

联系电话:0596-2898027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政综〔2018〕153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