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

2019/02/13 1.6w 阅读 287 点赞

一、起草背景

随着电动车的日益普及,电动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车过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件,在此背景下,为提高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系数,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加强电动车停车场使用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于2019年1月25日印发《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

二、制定过程

为起草好《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市住建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办于2019年1月2日发函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安办、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的意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重新进行修订形成送审稿,于1月14日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总负责,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节点等事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细化职责分工。属地政府安办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辖区消防、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及镇街、社区居(村)委会作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负责相关任务。

(三)确定工作流程。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运营商、公示相关事项、做好安全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六大程序,确保住宅小区智能充电桩建设落细落小,取得实质的成效。

(四)强化责任考核。工作成效纳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年终KPI考核内容,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解读机构: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解  读 人:陈  静

联系电话:0596-2898027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19〕11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