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基金运行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总体目标。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基金运行安全,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提高监管能力效率,加快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三位一体的基金监管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
1.强化定点医疗机构控费。包括建立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及强化行业自律等内容。
2.完善多元化监管手段。包括进一步规范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健全信用记录评价管理制度及强化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制度等。
3.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包括完善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共查机制和制定多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等。同时,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要跟进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
4.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辅助力量。包括探索建立智能筛查和常态审核机制、第三方财务审计辅助检查机制和第三方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推广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等。
(三)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四方面。
解读机构: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陆夏凌
联系电话:0596-292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