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了《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科学谋划和编制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重要任务,是部署做好全市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对完成“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的新目标新任务和2035年“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以来,漳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抓手,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1%,完成省下达指标。九龙江流域(漳州段)、云霄漳江和诏安东溪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达到规划目标和省考核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20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市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重达89.5%,高于83.4%的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的五年,也是高质量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提升的五年。漳州市将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相关部门规划,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特色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的战略目标,在落实中央和福建省要求的同时,体现漳州特色: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大力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以及对福建的殷切嘱托,持之以恒为美丽福建建设添砖加瓦,推动漳州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为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推进美丽城乡、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四美建设”。三是注重协同共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社会共治示范区建设,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努力创建更系统、更亮点、更多元的“漳州样板”。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强市建设工作,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
——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绿色制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制度逐步完善,“能耗”双控全面执行,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能源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快速发展,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绿色低碳生产方式逐步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让绿水青山成为漳州最亮底色。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以上,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100%。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风险管控更加有效。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巩固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稳定增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生态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生态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内容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述了规划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规划期为2021-2025年。全文共11章,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
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当前面临的挑战。“十三五”期间,规划确定的17项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
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目标问题、双向并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系统保护,全民行动、共建共享,示范引领、协同共治等基本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六个方面30项指标,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约束性指标,共16项,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碳排放强度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等;
第二类是预期性指标,共14项,主要包括:绿盈乡村比例、城市公园绿地覆盖率、美丽河湖数量、美丽海湾建成数量等。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八个方面130余项具体任务,策划绿色发展、碧水、碧海、净土等七大重点工程33类重点项目,投资金额约630亿元。
绿色发展方面。以绿色转型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驱动,聚焦“减污降碳”,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
美丽城乡方面。推动城市升级、乡村生态振兴,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治理、改善生态功能,城市和谐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美丽河湖方面。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增容两手发力,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曲水桃源、人水和谐”的新画卷。美丽海湾方面。坚持陆海统筹,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海湾修复、海域综合整治、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海漂垃圾治理,打造“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园区方面。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绿色生态环境美、高质量产业发展的美丽园区。土壤安全方面。推动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风险管控方面。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提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治理体系方面。健全治理责任体系和科学监管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资金供给、监管执法、科技支撑、评估考核等方面提出措施要求。重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估,合力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解读机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郭怿鑫
联系方式:0596-258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