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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优秀乡(镇)路长名单的通知

2019/12/24 9.6k 阅读 69 点赞

漳政办便函〔201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8〕21号)等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我市每年评选公布一批“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着力以示范创建带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考评办法》(漳交农路〔2019〕35号)的考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发动各地踊跃推荐,并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实地检查考评,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1.认定龙海市双第农场、云霄县马铺乡、诏安县建设乡、东山县康美镇、东山县樟塘镇、平和县五寨乡、南靖县南坑镇、南靖县靖城镇、华安县高车乡、华安县仙都镇、长泰县岩溪镇、长泰县坂里乡等12个乡(镇、场)为2019年“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场)。

2.参照省交通运输厅考核县总路长的模式,上述12个市级示范乡(镇、场)的乡(镇、场)长同步评为优秀乡(镇、场)路长。

3.经随机抽查,云霄县和平乡、东山县陈城镇、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等3个往年市级示范乡(镇)复核通过。

希望上述“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树立标杆意识,拓展示范范围,提升示范效果,着力打造“畅安洁优”的农村交通环境。各地要以示范乡(镇、场)为榜样,吸收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示范县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力度,发挥好农村公路对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十三五”末“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路”目标,为党在基层凝聚民心,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作出新的贡献。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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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