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202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
为切实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前瞻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漳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2022年主要工作部署,按照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进度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
1.《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
起草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报送时间:2022年3月已报送
提请审议时间:2022年4月已初审
2.《漳州市革命遗址旧址保护办法》
起草单位:市文旅局
二审审议时间:2022年4月已审议
3.《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审审议时间:2022年10月
(二)预备项目
《漳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2年8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9月
(三)调研项目
1.《漳州市海域养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完成时间:2022年8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9月
2.《漳州市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文旅局
完成时间:2022年8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9月
3.《漳州市城市住宅小区服务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2年8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9月
4.《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间:2022年9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10月
二、市人民政府规章项目
(一)提请市政府审议项目
《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间:2022年7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9月
(二)调研项目
《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间:2022年8月
提交研究时间:2022年9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请审议项目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并抄送市司法局。调研项目起草单位要提前开展调研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提交市政府专题研究,同时抄送市司法局。
(二)确保立法质量。起草单位在立法项目调研、起草过程中,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立足本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漳州特色,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证立法质量。
(三)加强沟通协调。立法项目起草单位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沟通,市司法局要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跟进、督促起草单位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立法工作任务,立法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