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20日至7月31日,我市将对市区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挂牌。拟定的登记挂牌范围分为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两大类。那么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才算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需要提供什么手续?要到哪里登记报牌?本报记者走访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为您一一解答。
达标电动自行车划分标准
根据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以下几个主要标准:
(1)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3)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4)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5)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6)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符合以上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后在芗城、龙文两区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车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超过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临时通行标志,行驶时必须悬挂临时号牌,并随车携带驾驶证、临时登记证,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管理,临时通行标志在芗城、龙文区有效,有效期两年。两年间,我市将分阶段逐步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逐步淘汰超标车。
16个受理点均可登记挂牌
不受所辖社区限制
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工作,由芗城、龙文区公安分局负责。目前,市区已确定设16个挂牌受理点,市民可到任何一处受理点进行登记报牌,不受所辖社区限制。
芗城区受理点(11个)
芗城交管大队:大队车管所
派出所:芝山派出所,浦南派出所,天宝派出所,石亭派出所,东铺头派出所,西桥派出所,新桥派出所,巷口派出所,南坑派出所,通北派出所。
龙文区受理点(5个)
龙文交管大队:大队车管所
派出所:步文派出所、朝阳派出所、蓝田派出所、蓝田开发区派出所
登记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电动自行车: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保修卡》。
超标电动自行车:
(1)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超标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3)超标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记者了解到,登记挂牌具体收费方案目前已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将于近期公示。另外,市民如有购车发票丢失的,可凭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经销商公章,及经销商销售证明办理。 ⊙记者 周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