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6/08/25 6.5k 阅读 392 点赞

  近日,市政府制定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推进《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现对《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更好地促进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生态市建设,出台本《若干措施》。

  二、分类应对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二是设立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三是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奖励政策,四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市政府采购清单,五是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融资支持。

  三、补助资金安排

  一是每年市级财政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节能技改、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方面的资金扶持。

  二是支持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为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从2016年起五年内按企业当年资源综合利用金额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按以下执行:当年资源综合利用金额达到4亿元的奖励500万元;达到6亿元的奖励800万元;达到7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所需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兑现。

  四、责任分工

  《若干措施》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由市政府主导,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银监会等部门配合。

  解读单位:市经信委

       解读人:高飞鹏   

  联系电话:2024518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6〕106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