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漳州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本《计划》是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全文共三部分,包括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目标要求
到2022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着力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口岸公共卫生能力和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实验室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立健全医防协作机制。
三是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加强传染病救治服务网络、传染病救治能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能力等建设。
四是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储备。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进公共设施“平战结合”建设,健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五是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计划》从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三是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解读机构: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盛忠
联系电话:0596-203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