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漳州市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等5份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5号)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上级机关审查认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的《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3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鼓励网络货运平台发展三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促进货运企业及航运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四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7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等5份文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为此,该5份文件的4个起草单位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商务局、漳州市发改委会同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财政局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该5份文件进行修改,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删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31号)中第三大点“三、鼓励规下企业升规纳统”的全部内容。
(二)删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鼓励网络货运平台发展三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0号)中第二大点第二小点“(二)对在我市注册的网络货运平台开具专用发票”的全部内容。
(三)删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促进货运企业及航运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1号)中第一大点“一、鼓励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公路通行”的全部内容。
(四)删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四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7号)中第一大点“一、提升外资规模和质量”的全部内容。
(五)删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中第五大点“五、鼓励物流企业壮大规模”中的全部内容。
(六)除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外,该5份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内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奖补对象已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原规定兑现奖补;施行后才符合奖补条件的,不再执行原规定。
三、实施时间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漳州市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等5份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5号)自印发之日(2022年5月23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漳州市工信局
联 系 人:王仁华
联系电话:0596-2025668
(相关文件:漳政办〔2021〕31号)
2.联系单位: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继兵、赖盛长
联系电话:0596-2123612、2123692
(相关文件:漳政办〔2021〕40号、漳政办〔2021〕41号)
3.联系单位:漳州市商务局
联 系 人:汤堡辉
联系电话:0596-2671509
(相关文件:漳政办〔2021〕47号)
4.联系单位:漳州市发改委
联 系 人:梁立强
联系电话:0596-2025271
(相关文件:漳政办〔202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