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妇女儿童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国家和民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统筹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漳州市委、市政府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高度关心重视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了科学规划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新目标新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及《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漳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漳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框架
两份纲要均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期限,总结上一轮全市妇女儿童事 业发展成效,分析面临形势,提出今后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其中:《妇女发展纲要》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86项目标、107项措施;《儿童发展纲要》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8项目标、99项措施。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保障经费、制定实施计划等方面保障《两纲》中的相关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第四部分是监测评估,主要阐述对《两纲》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妇女发展纲要》提出:到2030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机制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逐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漳台妇女各领域融合持续深化,在漳女台胞同等待遇有效落实;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到2030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海峡两岸儿童事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在漳台胞儿童及家庭享有更多实惠。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落实,新“两纲”提出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强能力建设,五是加大经费支持,六是加大宣传力度。
解读机构:漳州市妇儿工委办
联系人: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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