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为了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2021年8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要求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促进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并要求各地出台相应文件。
二、制定过程
为结合本市实际做好《规范用户电力外线工程投资界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用电客户电力外线工程投资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市工信局牵头多次组织相关单位、相关科室开展调研、商谈,形成《方案》和《办法》初稿,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和国网漳州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和《办法》(送审稿),于2022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六部分内容:一是储备土地的高压供电用户电力外线工程,建设成本纳入地块土地出让金起始价,从土地储备前期开发费用中列支。二是非储备土地的高压供电用户电力外线工程,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以架空方式进行建设的,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采用电缆接入的,土建部分由政府出资建设,电气部分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三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管网(供电部分),政府负责公共管廊(道、沟)等土建部分投资建设,供电公司负责电缆等电气部分投资建设,并负责维护管理。四是0.4千伏及以下低压供电用户由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出资建设。五是规划部门将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为公共建设或改造提供条件。六是有关工作要求。《办法》共三部分内容。一是资金办理流程。从资金预算、实施、结算和运行维护等方面明确电力外电工程投资资金办理流程。二是职责分工。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办法》中的相应职责。三是监督与责任。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责任。
四、特色亮点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引导公用事业属性合理定位和成本合理分担。尤其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的工程,分清管网设施设备产权和运行维护的责任,明晰管理边界。二是满足企业用能更多诉求。《方案》和《办法》的出台,打破了用户电力外线工程电压等级、用电容量等方面的壁垒,切实回应企业用能诉求,实现惠企政策全覆盖、无死角。三是推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案》和《办法》的出台,规范了用户电力外线工程投资界面,切实减少企业“办电”、用电、运行维护等用能成本,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信局
联系人:高飞鹏 游瀚钦
联系电话:0596-202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