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21 1.1w 阅读 358 点赞

日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漳政办〔2022〕5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主要阐述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建设美丽漳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近岸海域规模以上工业入海排污口、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整治。2023—2025年,完成九龙江、东溪、漳江、鹿溪等4条重点流域,厦门湾(漳州段)、旧镇湾、东山湾、诏安湾等4个重点海湾及兴古湾—前湖湾、马銮湾、东山湾古雷海域等3个美丽海湾样板湾区的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并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任务措施

1.开展排查溯源。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摸清辖区排污口底数及排污情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

2.实施分类整治。以截污治污和规范管理为重点,明确各类排污口整治要求。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排污口,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

3.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要求各级规划区划要严格落实排污口设置的规定及空间管控要求,从源头防止排污口无序设置。二是严格规范审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所有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备案制。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排污口监测监督,开展常态化现场核查。五是开展试点示范。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综合管理试点,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强化支撑保障、倡导全民共治等方面提出要求,为《漳州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解读机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黄通辉、林明发

联系电话:0596-2525273、0596-258837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