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6号)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方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五方面二十四项举措,并制定了分工表。
(一)五方面二十四项举措
1.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共五项举措:一是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三是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四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五是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
2.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共五项举措:一是严格整治违规收费和罚款;二是推进公用服务收费规范化;三是推进金融领域收费规范化;四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五是规范物流收费。
3.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共七项举措:一是提升线下办事便利度;二是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三是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四是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五是进一步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六是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七是强化惠企政策落实。
4.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四项举措:一是强化精准协同监管;二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加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
5.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共三项举措:一是规范政策制定实施;二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三是强化问题反馈处理机制。
(二)分工表
为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便于工作落实,将二十四项举措细化成84项具体落实任务,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同时将其纳入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按指标专班分工负责,做到事项明确、任务明了、责任明晰。
解读机构: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耀明
联系方式:0596-203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