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2017〕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省定贫困线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两线合一”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云霄、诏安、平和等三个县的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400元提高到3930元,相应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290元/月;其它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4050元以上,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00元/月以上。提标后增加的资金由各县(市)、开发区(投资区)财政负责,芗城区、龙文区按市区财政体制分担,从2017年1月份起发放。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