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贯彻落实意见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统筹推进。成立我市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全市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沟通,按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工作落实。各地政府是加快推进本辖区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全市天然气发展市场供需、规划布局、战略储备、政策措施等问题的研究,提出政策和工作建议,确保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围绕省里《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解,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按照到2020年全市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的要求,落实储气设施规划和建设。要按照漳州LNG接收站2021年投产和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力争2021年底前分期投产、海西管网与西三线互联互通工程漳州联络线2019年10月投产的目标要求,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协同开展管线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保审批等事宜,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天然气供需预测预警、统筹推进、需求侧管理和调峰、供应保障应急、价格及安全运行等机制,构建资源引进多元化、管网布局完善、储气调峰设施配套、运行安全可靠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促进天然气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落实好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各环节的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供气安全可靠。
四要大力宣传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推广天然气对节能减排、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意义,普及天然气及其相关设施保护的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天然气的认知,鼓励和倡导清洁能源消费方式,努力营造全民使用天然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漳州市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州市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慧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水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志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生态环境局局长
苏孝道 市发改委主任
苏斌钢 市工信局局长
吴志民 市城管局局长
陈 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兴州 市住建局局长
傅佳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文力 市应急局局长
庄文海 市国资委主任
姚珠成 市林业局局长
吴 敏 市水利局局长
蔡纪平 市税务局局长
林奕华 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局长
吴 蔚 漳州海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苏孝道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唐云珍、市工信局副调研员韩天德、市城管局副调研员蔡金水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