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201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别,及时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草案起草工作情况或调研情况,并抄送市司法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
一、提请审议(制定)项目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市城管局 |
二、调研项目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漳州市古城保护条例》 | 市自然资源局 |
《漳州市水仙花保护管理规定》 | 市林业局 |
《漳州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办法》 | 市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