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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漳州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规程总则的通知

2021/03/30 1.8w 阅读 288 点赞

漳政办〔20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漳州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规程总则》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青少年部)

一、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举重、乒乓球、羽毛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摔跤、击剑,共计15项。

二、竞赛日期、地点

分两个阶段分别在市区和部分县(市、区)进行。

第一阶段:5-6月。举行拳击、武术散打、摔跤、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足球、三人篮球等8个项目比赛。

第二阶段:9-10月。举行田径、游泳、篮球、击剑、举重、排球、武术套路等7个项目比赛。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

四、参加办法

(一)各项目参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按年龄规定设少年甲、乙、丙、丁等组别。

(三)各县(市、区)参赛项目不少于7项,田径为必参赛项目。开发区参赛项目不少于4项。

五、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运动员按省注册项目代表各代表团参赛,不能代表两个单位参赛,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

(三)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各组别和击剑小团体2队(含)以上进行比赛。

(四)拳击、武术散打、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三人篮球项目和击剑个人赛项目不足3个队和小项不足3人(对、队)的取消比赛。

(五)举重各级别项目不受上一条限制。

(六)各组别分别进行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六、运动员资格

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籍,在我市参加省注册并能代表我市参加省运会的,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符合规定年龄要求的青少年均可参赛。

(一)具有漳州市户籍和正式学籍运动员

1.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输送市少体校的运动员,由所属单位注册代表本单位参赛。

2.各县(市、区)少体校运动员由所在单位注册代表本单位参赛。

3.非市直中小学的运动员可选择代表学籍地或户籍地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并已注册后参赛。

4.市直中小学的运动员按户籍地代表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参赛。

5.五个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的运动员户籍地和学籍地归属,按注册办法注册在其他县(市、区)的,可代表本单位参赛。

(二)具有漳州市正式学籍的外省学生

1.学籍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由属地注册代表本单位参赛。

2.市少体校运动员,由输送的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注册代表本单位参赛。

3.学籍在社会办学武校的,由愿意接收挂靠的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注册参赛。

(三)露面参加比赛规定

本届市运会不设露面赛规定。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及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部队体工队、省外体院、竞技体校的,参加省注册方可代表本单位参赛。当运动员比赛任务与省、全国、国际比赛任务冲突时,应服从省、全国、国际比赛任务的需要,如不服从者,一律取消市运会参赛资格。

(五)严禁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不得以大打小、冒名顶替、张冠李戴。一经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取消运动员资格及得分,发现1名扣代表团3枚金牌及27分,发现2名扣代表团9枚金牌及81分,并予处罚人民币壹万元。运动员严禁服用兴奋剂等违禁药品,一经发现,责任人按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处罚规定处罚并通报全市。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大会公布各代表团奖牌数和总分。

第一序列为各县(市、区),第二序列为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开发区(投资区)代表团只取单项排名、不进行总分排名。

(二)个人项目、个人全能、集体小项目

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人(对、队)(含)按减一办法录取;并列录取名次的,按上下名次得分之和的平均值计算;若第八名出现并列时,则各按第八名的分值进行计分。举重各级别项目二取一、一取一。击剑小团体项目二取一。拳击、跆拳道、武术散打项目取并列第三名、第五名。

(三)集体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八队(含)以上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参赛则全部录取。同一组别只有一队报名,按第一名计分,但不计牌。计分方法:第一名至第三名按3、2、1枚金牌计牌,第四名至第六名按3、2、1枚银牌计牌,第七至八名按3、2枚铜牌计牌,第一至八名分别按27、21、18、15、12、9、6、3计分。

(四)各代表团总分计算办法

1.各项目按各小项得分累计。

2.代表团总分按各项目得分累计。

(五)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超破纪录加分

破市少年纪录加3分,破省少年纪录加7分。破市纪录加7分,超省纪录加10分。

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小项中多次破同一纪录,只能加一次分。在同一小项中,如同时破两个纪录,则按最高分值加分。

(六)特殊计分方法

1.计入市第十四届运动会总锦标的市级比赛包括:2018年、2019年市锦标赛,2018年、2020年漳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2.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培养输送的运动员代表我市参加第十六届省运会,在第十六届省运会取得的前三名(不含省年度锦标赛计入),按市运会的规定分值和奖牌1:1计分和计牌,计入各代表团。

①两人以上(双打、团体、接力)项目按本名次的50%计牌、计分,如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比赛中有两人以上获得同一名次,则按该名次的得牌、得分计入该单位。

②篮球、排球、足球:按球队比赛名次、得分(不计政策性加牌、加分),按每人0.5枚计牌及相应得分。

3.市队县办(云霄皮划赛艇、东山帆船帆板、龙海射箭、南靖举重、常山足球、长泰激流回旋)项目及射击项目,计以下三类成绩。

①第十六届省运会比赛成绩。

②取得省锦标比赛个人成绩,按1:1计入市运会得牌和得分。

③市队县办项目对上列项目给输送单位和训练单位进行双计分,常山足球及射击项目只计入输送单位。

4.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培养输送的运动员,正式入选福建代表团(中国代表团)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第二届青运会(第三十二届奥运会),每人按1枚金牌计牌计分。获得成绩按计入第十六届省运会我市代表团得牌得分,按1:1分别计入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代表团。

5.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在2018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正式输送到市少体校,每输送1名运动员参加过省锦标赛,每人计入所属代表团1分,取得名次计3分(不重复计分);对达到报调标准并正式输送到省体校、省体工队(集训三个月以上),每输送1名运动员计入所属代表团9分。

6.运动员在省级选调之后并因超龄无法变更省级注册的,因个人户口迁移,个人自愿提出申请代表新户籍地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参照青运会计分办法,实行原注册地和新户籍地双计分,奖励办法参照青运会执行。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和赛风赛纪规定(办法另发)

九、报名

(一)第一次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0日前向市体育局报参赛项目。如报名后第二次报名不报,每少一项扣团体总9分。

(二)第二次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项目于4月17日前报名,于4月24日前完成报名阶段资审并在市体育局官网公布。

第二阶段项目于8月30日前报名,于9月10日前完成报名阶段资审并在市体育局官网公布。

报名资审阶段的举报时间为公布后至联席会前48小时内有效。逾期上报按弃权论处。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如不参加,每大项扣代表团总分36分,每组别项目扣18分。

(三)其他

报名表一律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报名邮箱:362587567@qq.com

报名联系人:何银晖  0596-2030301  13606963793

十、代表团团旗

规格3.0米×2.0米,颜色自定,旗面字样统一规定为:“××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旗杆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总则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

1.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各项目设置(共402个小项)

2.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各项目年龄组

3.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参赛项目报告表


附件1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各项目设置

(共402个小项)

一、田径  88项(甲组38、乙组32、丙组18)

少年甲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竿跳高、七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异程接力(100、200、300、400米)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竿跳高、五项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异程接力(100、200、300、400米)

少年乙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撑竿跳高、4×100米接力、异程接力(100、200、300、400米)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撑竿跳高、4×100米接力、异程接力(100、200、300、400米)

少年丙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110米栏、铅球、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100米栏、铅球、标枪

二、游泳  62项(甲组20、乙组14、丙组14、丁组14) 

少年甲组:

男子:100米、200米、15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女子:100米、200米、8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少年乙组:

男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少年丙组:

男子、女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少年丁组:

男子、女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蝶泳全能、蛙泳全能,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举重  42项(甲组12、乙组15、丙组15)

少年甲组:

男子:45kg、49kg、55kg、61kg、67kg、67kg+

女子:40kg、45kg、49kg、55kg、59kg、59kg+

少年乙组:

男子:40kg、45kg、49kg、55kg、61kg、67kg、73kg、73kg+

女子:36kg、40kg、45kg、49kg、55kg、59kg、59kg+

少年丙组:

男子:36kg、40kg、45kg、49kg、55kg、61kg、67kg、67kg+

女子:32kg、36kg、40kg、45kg、49kg、55kg、55kg+

四、乒乓球  12项 (男子6、女子6)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羽毛球  16项(男子8、女子8)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篮球  4项(甲组2、乙组2)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 

七、三人篮球  4项(甲组2项、乙组2项)

少年甲组:男、女

少年乙组:男、女

八、排球  6项(甲组2、乙组2、丙组2)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 

少年丙组:男子、女子

九、足球  6项(甲组2、乙组2、丙组2)

少年甲组:男子、女子(11人制)

少年乙组:男子、女子(11人制)

少年丙组:男子、女子(8人制)

十、武术套路  28项(甲组15、乙组11、丙组2)

少年甲组:

男子、女子: 自选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一项;短器械一项(刀术、剑术任选);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集体基本功。

少年乙组:

男子、女子: 自选长拳一项;短器械一项(刀术、剑术任选);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集体基本功。

少年丙组:

男子、女子: 规定拳+自选长拳。

十一、武术散打  24项(甲组12、乙组12) 

男子甲组:45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

女子甲组:48kg、52kg、56kg、60kg

男子乙组:39kg、42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

女子乙组:45kg、48kg、52kg、56kg

十二、拳击  30项(甲组15、乙组15) 

男子甲组:50kg、52kg、54kg、57kg、60kg、63kg、66kg、70kg、75kg

女子甲组:48kg、50kg、52kg、54kg、57kg、60kg

男子乙组:45kg、47kg、49kg、52kg、54kg、57kg、60kg、64kg、66kg

女子乙组:46kg、48kg、50kg、52kg、54kg、56kg

十三、跆拳道  28项(甲组14、乙组14)

男子甲组: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 kg

女子甲组: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7kg

男子乙组:44kg、48kg、51kg、55kg、59kg、63kg、67kg

女子乙组: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

十四、摔跤  24项(甲组13、乙组11) 

男子甲组:45kg、48kg、51kg、55kg、60kg、65kg、70kg、75kg、80kg

女子甲组:49kg、53kg、57kg、61kg

男子乙组:45kg、48kg、51kg、55kg、60kg、65kg、70kg

女子乙组:46kg、49kg、53kg、57kg

十五、击剑  28项(甲组4、乙组8、丙组8、丁组8)

甲组:男子、女子:花剑、重剑个人

乙组:男子、女子:花剑、重剑个人和团体

丙组:男子、女子:花剑、重剑个人和团体 

丁组:男子、女子:花剑、重剑个人和团体


附件2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各项目年龄组

田径:

少年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

少年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  

少年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岁)

游泳:

少年甲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 

少年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岁) 

少年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

少年丁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11岁)

举重: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岁)

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少年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

乒乓球:

男子:13岁、12岁、11岁、10岁、9岁、7-8岁共六个组别

女子:13岁、12岁、11岁、10岁、9岁、7-8岁共六个组别

年龄组区分:1月1日至12月31日

羽毛球:

男子:16-17岁、15岁、14岁、13岁、12岁、11岁、10岁、9岁以下共八个组别

女子:16-17岁、15岁、14岁、13岁、12岁、11岁、10岁、9岁以下共八个组别

年龄组区分:1月1日至12月31日

篮球: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004年出生者每队可报2名)(16岁)

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三人篮球:

甲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

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岁)

排球: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004年出生者每队可报2名)(16岁)

少年乙组: 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少年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以下) 

足球: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岁)

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少年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 

武术套路: 

少年甲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少年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11岁)

少年丙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9岁)

武术散打: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岁) 

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拳击:

少年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

少年乙组: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

跆拳道: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岁)

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4岁)

摔跤:

少年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7岁)

少年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

击剑:

甲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6岁)

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岁)

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11岁)

丁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9岁)


附件3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参赛项目报告表

序号

项  目

竞赛分组

在参加项目组别栏中打√

1

田  径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2

游  泳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男子丁组

女子丁组

3

举  重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4

乒乓球

男子组

女子组

5

羽毛球

男子组

女子组

6

篮  球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7

三人篮球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8

排  球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9

足  球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10

武术套路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11

武术散打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12

拳  击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13

跆拳道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14

摔  跤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15

击  剑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男子丙组

女子丙组

男子丁组

女子丁组

备注

1.请各单位于3月25 日前上报市体育局竞训科何银晖,联系电话:2030301、13606963793。

2.同时上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邮箱362587567@qq.com。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县(市、区)文广体局(盖章)                    2021年  月  日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行业部)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1年10月份在漳州市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男子五人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田径、中国象棋。

三、参加单位、总协调单位及牵头单位

总协调单位:漳州市直机关党工委

(一)办公室系统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党群系统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宣传文化系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统战系统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五)政法系统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六)发改系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七)农林水系统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工信系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九)交通运输系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商务系统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住建系统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二)科技系统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三)财税系统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十四)金融系统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十五)教育系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十六)漳州开发区

(十七)常山开发区

(十八)古雷开发区

(十九)漳州台商投资区

(二十)漳州高新区

四、参加办法

(一)以市直各系统、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组成代表团参赛,每个代表团团部4人(团长、副团长、秘书长、联络员各1人)。

(二)各项目参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各单项体育竞赛规程另行下发)。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则和福建省体育局认定的有关特定规则。

(二)各组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执行。单项比赛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三)本总则设定的各竞赛项目,报名参赛不得少于三项,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比赛。

(四)本总则设定的各竞赛项目,报名参加队伍不足3支,单项报名不足3个队(人)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经县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漳州籍居民均可参加比赛。

(二)以本总则规定的第三次报名日期工资在册人员为依据。必须是本系统所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或本企业、公司的正式在编干部、职工或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并持有漳州市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限定2020年12月31日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人员)。

(三)各单位其他临时工、现役和退役专业运动队队员、在校学生不得参赛。现役军人不得代表地方行业系统单位参赛。

(四)退役运动员、复退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在第三次报名前被行业单位正式接收安置的,可代表该行业单位参赛,但必须随带行政、工资关系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一个运动员不能代表两个单位参赛。

(六)严禁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在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的同时取消参赛单位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公布各代表团奖牌榜。获得前八名的代表团给予奖励,1-3名为金奖、4-6名为银奖、7-8名为铜奖。

(二)公布各代表团总分数榜。获得前八名的代表团给予奖励,1-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7-8名为三等奖。

(三)单项比赛录取前8名,只报4-8队(人),减1录取,只报3队(人)全部录取。团体项目获得名次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金、银、铜奖牌。

(四)各代表团总分计算办法:

各代表团总分按各单项比赛获得的分数之和计算。各项目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计;前六名按9、7、6、5、4、3计;前三名按9、7、6计;录取一名按9分计;男子篮球、男子足球、气排球项目获得前3 名的代表团另加1 枚金牌,4-6名另加1枚银牌,7-8名另加1枚铜牌。

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赛风赛纪规定(办法另发)

九、报名

第一次报名,2021年4月25日前,向市体育局群体科报参加项目。

第二次报名,2021年6月21日前报参加各项目的小项和人数。

第三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提前一个月报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十、代表团团旗

规格为3×2米,颜色自定,旗面字样统一定为XX系统。

十一、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属漳州市体育局。

附件: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行业部各项目设置


附件

漳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行业部各项目设置

(共38个小项)

一、男子篮球 1项(男运动员8-12名)

男子

二、男子五人足球  1项(男运动员8-12名)

男子

三、气排球  2项(男、女运动员各6-12名)

男子、女子

四、乒乓球  4项(男、女运动员各4名)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五、羽毛球  4项(男、女运动员各4名)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六、田径  11项(男、女运动员各6名)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

七、游泳  12项(男、女运动员各6名)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八、中国象棋  3项(棋手可报4名,男3名、女1名)

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女个人赛


漳州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漳州市体育局、漳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举办时间:2021年5月至10月。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闽南师范大学、邮电系统老体协、市直14个系统老体协分会等29个单位。

五、项目设置:门球、地掷球、气排球、柔力球(套路、竞技)、乒乓球、健身球操、健身秧歌、太极拳(剑)、健身气功、棋牌(中国象棋、围棋、扑克牌80分升级)等10个大项目交流。

第一阶段:5月份,在部分县(市、区)举行。

具体项目设置4项:柔力球(由南靖县政府、县文体旅局、县老体协协办);太极拳(剑)(由龙海市政府、市文体旅局、市老体协协办);棋牌(象棋、围棋、扑克80分升级)(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协办);健身秧歌(诏安县政府、县文体旅局、县老体协协办);

第二阶段:10月下旬,在市区举行。

具体项目设置有6项:门球、乒乓球、气排球、健身气功、健身球操、地掷球。

六、参赛资格

(一)队员年龄:参加交流的队员男性年龄规定59岁(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女性年龄规定54岁(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最高年龄限至:乒乓球、气排球、健身球操、健身秧歌、柔力球竞技等五个项目年龄上限不超过70周岁(含70周岁);其他项目年龄上限不超过75周岁(含75周岁)。

(二)参加交流队员必须是本县(市、区)常住人员、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市直系统分会未被选用的队员可代表所在县(市、区)参加交流(报名时间以第一次报名为准,逾期市直系统不得再选用)。

(四)每一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交流,并限参加一个项目的交流,柔力球套路、竞技不得兼项,棋、牌不得兼项。

(五)在龙文区辖区范围内工作的铁路离退休人员可代表龙文区参加交流;在华安县辖区内工作的铁路离退休人员可代表华安县参加交流。

(六)参加交流的队员须经县级医务部门体检,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适合参加本项目交流方可报名参加交流,如有意外事故,其责任和费用自负。

(七)参加交流队员必须具备“两证”(第二代身份证、体检证明)和比赛活动责任书于第二次报名时交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七、参加办法

(一)各项目参加人数规定

1.门  球: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6人(男女不限)。

2.地掷球: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4人(男女不限)。

3.气排球:男队  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7人。 

女队  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7人。 

4.柔力球:竞技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队员各2人。套路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8人(男女不限)。

5.乒乓球:男队  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3人。

女队  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3人。

6.健身球操: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9-12人(男女不限)。

7.太极拳(剑):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队员各3人。

8.健身气功: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6人(男女不限)。

9.棋 牌:总领队1人,扑克牌80分升级队员4人(男女不限),中国象棋队员3人(男女不限),围棋队员3人(男女不限)。

10.健身秧歌: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12人(男女不限)

(二)各单项交流项目

1.门  球:团体赛        

2.地掷球:团体赛

3.气排球: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4.乒乓球: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5.柔力球:竞技:男单、女单、混双

套路:规定和自编自选套路团体赛

6.棋牌:(1)扑克牌80分团体赛

(2)中国象棋:个人赛

(3)围棋:个人赛

7.太极拳(剑):团体赛、个人赛

8.健身气功:团体赛

9.健身球操:团体赛

10.健身秧歌:团体赛

(三)团部设团长(分管领导)、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含司机)计6名。各单位须参加8个大项以上,方可设团部。参加7个及7个以下项目交流的单位不设团部,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加交流。

(四)开、闭幕式安排在10月份,参加第二阶段交流的队员和团部人员参加开幕式。开、闭幕式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

(五)各单项领队、教练如符合队员条件者可代表本队参加交流,但占该项目队员名额。

(六)大会所设10个交流项目,以第一次报名为准,单项报名不足8队(人)的,则取消该项目的交流。

八、奖励办法

各项目比赛设优胜奖和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人)数的60%、40%。大会设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报到

1.第一次报名时间:各单位须于2021年3月25日前,通过传真(0596-2025581)或电子邮箱(laotixie@sina.com)将参加项目和队员数报市老体协办公室。

2.第二次报名时间:参加第一阶段项目交流的单位须于2021年4月15日前按规定的报名格式,用电脑打印一式2份(加盖公章)和参加交流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老体协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参赛处理。

参加第二阶段项目交流的单位须于2021年9月1日前按规定的报名格式,用电脑打印一式2份(加盖公章)和参加交流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老体协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参赛处理。

3.各代表团(队)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仲裁、裁判

仲裁人员,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大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商定后选聘(具体通知另发)。

十一、保险

活动期间,大会负责办理公共意外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各代表团自行办理。

十二、经费

1.各代表团成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伙食费由大会负责;差旅费、住宿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由各代表团(队)负责。

2.大会工作人员、选调的仲裁、裁判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大会负责,医疗费自理。

3.各代表团应该严格掌握人数,如超编一切费用自理。

4.各代表团(队)参加开、闭幕式及比赛要求服装统一。

十三、代表团团旗

规格3.0米×2.0米,颜色自定,旗面字样规定为:“××县(市、区)”、“××开发区”、“闽南师范大学”、“××系统”,旗杆由大会统一提供。

十四、大会设立纪律检查工作小组,对大会的赛风赛纪、队员资格、裁判执法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规程总则和各单项规程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均属漳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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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