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2021〕111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2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217.08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其中,芗城区新华北路33号用地8995.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漳国用(2008)第87599号〕,芗城区新华北路33号正门左侧综合楼用地221.4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漳国用(2008)第87600号〕。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