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开发区三区裕民路一期工程划拨用地的批复

2022/01/06 9.0k 阅读 419 点赞

漳政地〔2021〕116号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开发区三区裕民路一期工程划拨用地的请示》(漳招管字〔2021〕18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11〕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1.055101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作为漳州开发区三区裕民路一期工程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范围以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