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2021〕112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周边用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2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周边用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75932.68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其中,芗城区延安北路以东、腾飞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83181.87平方米,芗城区延安北路以东、腾飞路以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976.00平方米,芗城区新华北路以东、胜利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3142.65平方米,芗城区新华北路以东、胜利路以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3182.86平方米,芗城区新华北路以西、胜利路以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5449.30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