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市委巡察五组对漳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驻深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开展整改工作部署
驻深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立足工作实际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接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办高度重视,结合政府办党组对四个驻外办集体谈话和派驻纪检监察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的相关精神,2021年4月11日,专题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认真传达贯彻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相关要求,整改态度坚决、彻底。二是制定方案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成立了由驻深办主任任组长,联络科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驻深办关于落实巡察工作整改方案》,分析查摆问题原因,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时限,制定整改措施26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巡察工作的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制度,分解细化任务,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逐级落实责任。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推进办事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截止2021年6月29日,问题清单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主动服务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密切联络珠三角地区的漳州市(县、区)商会,积极协助做好商会的筹建、庆典和换届等工作,指导在粤漳籍商会建设;积极收集在粤漳籍乡亲和各商会联络信息,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做好服务工作,努力为乡亲排忧解难;联络收集新生代在粤漳籍乡亲从政、从商人员信息,加强沟通交流。
2.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热情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集中组织学习新年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决议等精神,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漳州市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执行相关要求,会同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商务局制定办事处年度绩效考评细则。参加全国各省市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联席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拓宽招商渠道。积极主动对珠三角地区大中型企业进行联络、走访和调研,加大与深圳商业招商公司的交流沟通,转变理念,丰富手段,掌握信息,提升招商工作成效。
3.关于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络,主动了解掌握我市人才需求,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发挥在粤漳籍商会举办庆典和知名企业有影响力的优势,宣传漳州投资环境;定期分析和研究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业务工作,落实年度提供有效目标客商信息不少于10条,引荐项目签约不少于2个。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驻深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警示教育;落实《驻深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干部任前必谈、科室主要负责人必谈、有苗头倾向必谈、有信访举报必谈,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上半年,主要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2次,组织廉政学习教育7次。
2.关于监管不严,财务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15日,与漳州有资质财务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代理记账及相关业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有资质财务公司等相关单位,每年10至12月份到办事处进行业务指导。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收支两条线,使用双分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落实财务有关要求。
3.关于未按限额规定购买茶叶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办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年度干部职工总数和标准采购办公用茶,落实当年费用当年报账,杜绝出现超标准和不及时报销记账等违规问题。
4.关于对2015年审计指出的“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事处干部对报刊订阅相关规定理解不够精准,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原则上“按照谁经办谁使用谁负责退款”的要求,由3名相关人员全额退款2704元。今后,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报刊订阅等相关规定,坚决执行有关要求,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5.关于对2018年纪检组检查指出的“差旅费财务报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差旅费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补充完善相关凭证审批手续,从2021年4月起,修订并执行《驻深办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报支标准和要求。
6.关于对2018年纪检组检查指出的“公务接待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部分无公函接待,接待人数、接待时间与接待清单不符等现象,大部分接待公函均未提供原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能改即改、能补尽补”的原则组织对部分接待未有公函的尽可能补充完善,并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接待行为。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漳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关于公务接待新的补充规定;招商引资接待,严格落实福建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闽商务财务﹝2018﹞32号)文件要求,防止出现接待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7.关于对2018年纪检组检查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个别费用支出无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3张发票用品无清单的问题,结合发票详情,与商家核对,补充完善了清单和票据手续。针对2020年7月报支会议费不规范的问题,依据事实,补充了函件和会议报支项目的预算及结算单;认真学习《漳州市市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漳财行﹝2017﹞20号)文件,规范承办会议的预算、结算和签到等行为。针对2018年7-9月报支搭伙费未有相关票据的问题,依据事实,及时联络原搭伙单位,补充完善票据和签字等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丰富教育的内容,2021年1月以来,已落实主题党日活动6次,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活动9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党组、福建省驻深单位党委、深圳市直机关工委、全国各省市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联席会等单位组织的教育活动。2021年上半年,先后参观学习了“深圳党史馆”、“深圳博物馆”、“深圳市改革开放纪念馆”等党史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参观见学、聆听专家授课和组织研讨等形式,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党员思想交流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4月11日,结合巡察问题整改,专题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建工作、学习教育和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年初,制定了2021年度教育学习计划,整理教案12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着力在提高政治觉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上下功夫,着力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从严治办上下功夫,深化整改成效,巩固巡察成果。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事处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对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坚决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二) 坚持从严治办,强化服务保障。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明组织纪律,规范程序标准,强化规矩意识,工作上不搞变通,标准上不打折扣。坚决落实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在粤企业、乡亲和商协会办事的工作成效上;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办事处发展的强劲动力,围绕《漳州市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强担当、勇作为,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巩固。始终把巡察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巡察成果应用。着眼长远,坚决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监管、公务接待和党的组织生活等建章立制工作,加大落实力度,切实从源头治理,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局面,持续推动办事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82993925;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建大厦A座15楼;电子邮箱:fjzzzsb@126.com。
漳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