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市委巡察五组对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为驻榕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完成政治任务
市委巡察五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驻榕办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三个方面存在11个具体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办事处高度重视,先后7次召开专题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驻榕办党支部书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整改,以上率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统思想提站位。第一时间指派专人返漳签收巡察反馈意见,于2021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专题支部会议通报反馈意见、学习文件精神、部署整改任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对问题照单全收、对不足深刻反思、对整改深入动员,确立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改”的整改原则,强化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推进氛围,拿出了刀刃向己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勇气。
(二)定措施压责任。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专题召开整改方案研究会议,根据反馈意见和整改规范,会同全体党员,逐条分析讨论,征求思路建议,细化制订了11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坚持实行挂单销号制度,建立整改明细台账,每两周召开一次协调推进会议,实时盘点、跟踪问效。注重强化整改落实督导,主官带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体党员干部落实计划、踩实步骤、严实时限,切实做到了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建机制促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与“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以学习活动推动整改落实,以整改进展检验学习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推进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解决机制运行、单位运转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制定了11项规章规范,力争让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力求推动驻榕办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开新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意识不够强,对新时代如何有效发挥驻榕办优势服务漳州经济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紧学习、紧抓研究,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二是积极联系联络省直部门、乡亲乡贤,搜集整理漳州籍在榕乡亲名单和联络方式共2010条,准备编印新版《漳州籍在榕乡亲通讯录》,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榕联络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协调推动建立干部挂职机制,专项负责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为服务漳州发展当好前哨。
2.关于宣传推介漳州渠道不广,未充分发挥商会作用,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外引内联服务等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在福州举办的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海交会和各类漳州产品展销会等活动,宣传漳州营商环境;二是向120余名在榕乡贤赠送《闽南日报》,宣传漳州建设成就;三是利用福州“漳州之家”揭牌仪式,邀请18名在榕漳籍商会负责人参加企业商会代表座谈会,宣传漳州发展品牌。
3.关于信息不够畅通,矛盾调处纠纷能力有限,发挥信访协调职能作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加强与省、市、县信访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及早掌握动向,及时研判动态;二是规范接访劝访流程,建立办领导专人分管、信访科专门负责的工作制度,积极预防、有效减少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月9日召开办务会,成立专班,由办事处副主任牵头负责追回承租户欠缴租金,已于2021年3月15日追回全部欠缴租金并上缴市财政。
2.关于公车维修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月21日研究制定《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维修与保养等事项,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维修支出的管控,杜绝无事前审批报支。
3.关于虚报公车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问题属于违规报支公车费用问题,由办事处主任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已交回报支费用,并已上缴市财政。
4.关于公务接待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漳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21日研究制定《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国内公务接待暂行办法》,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严格执行“五不准”要求,全面规范公务接待手续、标准、会计科目。
5.关于差旅费财务报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相关人员退回全部违规报支差旅费,并上缴市财政。按照《漳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参照《福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已于2021年1月21日研究制定《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干部职工出差审批程序,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6.关于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预算计划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二是已于2021年1月21日研究制定《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采购手续,切实做到物资采购事前有审批、事中有审查、事后有验收,物资出入有台账。
7.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核账、对账、调账,已将结余款项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关于食堂餐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停办内部食堂,依托漳州宾馆福州分公司(漳州之家),按照市委专题会议伙食补助标准规定,进行干部职工就餐保障。二是已于2021年1月21日研究制定《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接待进行全面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驻榕办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已给予批评教育1人并责成其个人退回全部违规报支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驻榕办将把这次巡察整改作为新的起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全力推动驻外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落实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防止“反弹潮”;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苗头,举一反三查摆、抓早抓小纠治,让问题整改进一步拓展广度、挖掘深度、发挥效度。
(二)乘势而上,标本兼治。用好巡察整改有利契机,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更强化“长久立”的意识,联动合击、全面出击,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让高质量发展的标准立起来,将守土尽职的责任落下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3176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龙腰路泉塘新村6栋漳州市驻榕办。
漳州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