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及有关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不断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进程,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优化教育软环境,树立高效、为民、廉洁、务实的教育局机关良好形象,使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黄江辉为组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陈坪松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组织科、党委办、财审科、规划科、思政科、安全科、高教科、中教科、初幼教科、职成教科、高招办、自考办、职教中心、评估中心、资助中心、装备中心、普教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局办公室牵头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向领导小组成员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并负责督办落实和责任追究,主要任务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公开化。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将本科室、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信息资料上传到漳州市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相应栏目。
四、主要内容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保护的个人隐私之外,都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其中重点包括:
1、继续推进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加大教育督导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信息。
2、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3、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
4、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收费清单等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5、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除涉及国家机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6、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7、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8、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引导预期。
五、主要形式
1、通过漳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平台对外公开,并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社会各界查询及监督;同时,充分利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增强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2、通过电话查询、办事指南、公开栏、档案查阅等形式对外公开。
3、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和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等形式对外公开。
4、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
5、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等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6、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教育政策、发生的重大教育事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公开。
7、设置专家解读渠道,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作用。
8、制定新业态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注重收集公众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做好解疑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时间要求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确定,主要分为年度性、常规性和临时性公开三种。年度性工作,每半年、年终各定期公开1次;常规性工作,每月公开1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教育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教育事项,要实行决策前预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出台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七、改革创新
主动对接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升级机关公文平台,推进无纸化办公;创建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八、保障措施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审、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体制编制。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抽查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针对性,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漳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