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县级(或闽南师大)申报材料初审、市教育局窗口集中收件受理等程序,今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我局共受理11个县(市、区)教育局、闽南师大15个院(系)或专业的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经审查,决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芗城区陈雪莹等1085位申请人员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给予符合条件的芗城区刘晓燕等76位申请人员认定中等职业学校、给予符合条件的芗城区曾奕欣等2位申请人员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持有)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人员个人档案)。
附件: 漳州市教育局 2017年上半年第一批次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