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0年漳州市生源福建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方案

2020/08/13 4.5k 阅读 104 点赞
  根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决定举办2020年福建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漳州市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福建公费师范男生(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8:00—11:00。
  地点:漳州市教育局和有关县、区教育局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各县(市、区)教育局举办的“漳州市2020年福建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其中,市直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在漳州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须准时参加,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
  各有关县(市、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根据闽教师〔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到本县(市、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公费师范男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用专家提问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市直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招聘学校实施,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2.市直幼儿园招聘岗位,按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考生在高校综合积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3.各县(市、区)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并确保通讯畅通。
  六、考核和体检
  1.体检按照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名市直幼儿园招聘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
  2.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有涉及需要选岗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5.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6—2049362,传真:0596—2024225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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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