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2022/03/06 1.2w 阅读 380 点赞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四组自2022年3月7日起对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开展为期40天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的主要内容是重点监督检查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程项目建设政策制度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管理运行、实施利用、监督指导和大宗物资采购使用、管理控制情况,党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并推动解决我市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705965920,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漳州市A011号邮政信箱,同时分别在校本部科学楼一楼医务室旁、腾飞校区教学楼一楼教师休息室门口设置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重点是涉嫌工程项目建设方面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中共漳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视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6066917,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