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2/11/07 10.0k 阅读 293 点赞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要求,现将《2023年4月和2023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