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政策文件

印发《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3/05/26 9.8k 阅读 476 点赞

漳公综〔2013〕214号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市局纪委。联系人:肖绿苹,联系电话:2622211,公安网邮箱:zzsjjw@gat.fj。

漳州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7日     

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警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扎实推进重大警务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服务优化城镇布局、深化闽台合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要积极推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重大警务活动的决策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集中反映公安机关的工作成效。
  2.主动加强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措施情况公开。各 级公安机关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在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边防、消防等方面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服务民生举措,通过新闻发布会、网 络、媒体、公告栏等各种途径推进情况公开。年内,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开展辖区民警述职述廉、召开警风监督员座谈会、组织警民恳谈等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方式, 及时跟进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率,加大政策执行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积极做好其他各类警务信息公开。要 围绕社会关心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公 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及时发布招考招聘、人事任免、奖励表彰、教育培训、职称评审、装备财务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定期组织开展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4.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各 级公安机关要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为契机,积极推动《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实施细则》贯彻实施,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 公安执法审批权、处罚权、裁定权、侦办权的监督工作作为警务公开重要内容,主动公开“四权”运行流程、程序,全面推进阳光执法。加大力度落实执法告知、事 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拓展警务公开的深度。要进一步发挥短信综合应用平台的作用,主动将执法依据、进度、结果等及时告知或提醒相关当 事人,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以公开促监督、提质量、树形象。
  6.健全权力制约机制。针对公安机关存在自由裁量权空间比较大、警务工作不够透明、监督还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警务公开、绩效管理、财务保障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7.全力推动职能转变。局属相关单位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推进审批项目清理,着力“减”、“放”、“转”,继续减少、压缩一批审批事项,凡是不该设立的就取消,应该下放、能够下放的审批权、管理权一律下放,对确需保留的项目也要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
  三、进一步拓展警务公开渠道
  8.加强公安公众服务网警务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年 内,市局将对漳州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改版和系统改造升级,打造集信息公开、公众服务、互动交流、监督评议为一体的网上警务公开平台,推进行政许可和审批事 项网上办理、网上公开。通过全面整合信息资源,科学梳理业务类别,做强做精“网上警局”。各部门要在设置固定栏目、专栏的同时,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拓展预 警提示、信息发布等特色栏目,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及时对在警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警务信息资源 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网站群、各业务部门网站群应根据自身需求,设置警务信息公开栏目。
  9.借力新兴媒体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充 分利用漳州市民评网、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咨询,在沟通互动中推进警务信息公开。积极完善公安微博、公安短信、在线访谈平台,及时发布 重要警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传递舆论“正能量”。适时组织开展县级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微博访谈活动。
  四、进一步规范办事服务窗口建设
  10.严格规范场所建设。各 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办事服务窗口建设规范》和省厅关于执法办案场所“四区八室”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窗口功能区设置。不断推进警 务公开栏、警务公开手册、警民联系卡等在日常工作中的运用。规范设置、使用电子屏幕墙、电脑触摸屏和自动排号机,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公开内容实用,更新及 时。
  11.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各 级公安机关要继续健全完善办事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公开。要规范办事窗口民警、协勤人员的 言行举止,全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健全完善群众公开监督评议制度,通过“窗口服务评价系统”、“接处警信息系统”等开展“一事一评价”活 动,切实提升办事窗口服务质量,规范接处警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12.健全警务公开领导机制。各 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警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组织领导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组织协调,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 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警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警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促进警务公开规范化。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 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漳公综〔2012〕186号)的要求,强化对本警种、本部门警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效能建设和业务水平的提升。
  13.完善警务公开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完善警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方式方法,把警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格问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