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0年度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9/16 1.7w 阅读 366 点赞
各位考生:

2020年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定于9月18日(星期五)进行,两项测评均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心理测评于9月18日上午8:30集合,测评地点在漳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芗城区金峰开发区胜利西路580号)。请考生准时到达测评地点,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背面贴好双面胶)。

2.体能测评于9月18日下午3:30集合,地点在漳州体校(芗城区西洋坪路17号,华阳体育馆西门对面,原漳州市少体校),体能测评时考生还需携带《体能测评成绩表》,表格在心理测评时发放。

3.心理测评时间为30分钟。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考生在未得到指令前,不得动用鼠标、键盘进行操作。测评过程中,不得启动未指令启动的其他程序。测评结束后,考生须按工作人员指示,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中逗留。心理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测评场地,家长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校。每项测评成绩当场宣布,体能测评表经裁判、监督员、考生签字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体能测评不再另行安排补测,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考察资格。考生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确有身体原因隐瞒不报且执意参加体能测评的,一切后果自负。

5.请各位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迟到或缺席的,取消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心理测评或体能测评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6.考生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评期间,除体能测评外,全程佩戴口罩。测评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报到时需出示“八闽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7.如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由考务工作人员带往观察室,由医务专家进行复检。复检后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的,经报告同意并经考生本人承诺后,调整为当日专场测评。

8.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取消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资格。同时,注意做好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2622068。

附件1、漳州市警校位置

    2、漳州体校位置

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