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定于5月27日(星期四)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心理测评于5月27日上午8:30集合,测评地点在漳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芗城区胜利西路580号)。请考生准时到达测评地点,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背面贴好双面胶)。
2.体能测评于5月27日下午3:30集合,地点在漳州市体校(芗城区西洋坪路17号,华阳体育馆西门对面,原漳州市少体校),体能测评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成绩表》,表格在心理测评时发放。
3.心理测评采用电脑答题方式,时间为30分钟。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
体能测评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测评场地,家长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生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确有身体原因隐瞒不报且执意参加体能测评的,一切后果自负。
4.考生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评期间,除体能测评外应全程佩戴口罩。测评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报到时需出示“八闽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7.如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由考务工作人员带往观察室,由医务专家进行复检。复检后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体温仍不正常的,经报告上级同意并经考生本人承诺后,调整为当日专场测评。
8.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一律取消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资格。同时,注意做好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596-2622068。
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