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漳 州 市 公 安 局 公 告 2021/08/22 1.3w 阅读 364 点赞 查看原文我局兹于1998年收到杨水泉交来取保候审保证金2000元,2002年9月收到张镇和交来取保候审保证金5000元,2002年12月收到饶国民交来取保候审保证金3000元,2011年8月收到兰全庆案件暂扣款80000元。现因无法通知当事人到案,请以上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24日)到漳州市公安局警保处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本局将依此规定将上述扣押在案的款项视为无主财产进行依法依规处理。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2622088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漳州市公安局警保处 漳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