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漳州开发区大队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告

2023/12/31 1.4w 阅读 66 点赞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费〔2020〕10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14〕36号)及《关于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交警传发〔2020〕76号)要求,现将我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一

    2、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二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漳州开发区大队

                             2023年1月1日

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一

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政策依据
1汽车反光号牌元/副1001、号牌工本费标准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2、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每个1元。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均含号牌安装费)。闽发改服价费〔2020〕108号 
2汽车不反光号牌元/副80
3挂车反光号牌元/副50
4挂车不反光号牌元/副30
5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元/副40
6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不反光号牌元/副25
7摩托车反光号牌元/副35
8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元/个1
9补发铁质号牌架元/只5
10补发铝合金号牌架元/只10
11机动车登记证书元/证101、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2、补(换)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均按表列标准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12机动车行驶证元/本10
13机动车驾驶证元/证10
14临时行驶证元/本10
15临时机动车号牌元/张5
16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元/证10
1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元/证10
18科目一元/人.次30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不收费,第二次预约考试按上述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
19科目二元/人.次60
20科目三  
 1、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元/人.次30
 2、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元/人.次30
说明1.根据闽发改服价费﹝2020﹞108号文规定,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2.以上汽车类收费标准含电动汽车。

附件2: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二

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政策依据
1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的牌证工本费元/辆13 闽财综[2014]36号
2补发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的号牌元/牌8 
3补发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的行驶证元/证4 
说明根据闽财综[2014]36号文规定,本收费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6-392026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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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