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市区限行车型的通告

2024/03/14 1.5w 阅读 243 点赞

    为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保障物流运输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并报漳州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限行车型,自2024年4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除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外)。

    二、对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除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外)。

    三、原限行通告中的其他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不变。

    特此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