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漳州市鼓励民企回归创业若干意见》,专门对在外漳籍企业家通过总部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人才回乡等方式,在我市辖区内投资创办新企业或已回归企业新上项目的投资行为予以政策鼓励。市经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首次对回归创业企业出台相关鼓励政策,该政策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指向性强。主要是鼓励在外漳籍企业家单独回归或抱团回归创业创新,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在外企业家回归参与漳州经济社会建设。 二是含金量高。回归企业从开办、生产经营、用地、融资等方面都有具体的奖励规定,力度也比较大。三是配套政策多。对回归企业的政策奖励,除《意见》规定的奖励内容外,我市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只要不重复都可以享受。
⊙本报记者 冯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