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漳委人才[2014]7号),各类企业引进人才按资金补助层次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资金补助为200万元。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等,资金补助为100万。
3、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闽江学者”,省部级表彰的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资金补助为50万元。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等,资金补助为30万元。
5、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资金补助为20万元。
其中,补助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