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12/02 4.5k 阅读 163 点赞
一、出台背景

因2018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措施》已过适用期。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和“六比一看”竞赛活动顺利进行,持续推进我市服务业壮大发展,研究出台《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以培育新增企业、壮大企业规模为原则,对规上服务业企业进行相应奖励,主要由以下7条措施组成:

1.鼓励培育新增新上规上服务业企业。本措施针对培育新增新上规上服务业企业进行奖补,一是对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的或新增入库的服务业企业分层次给予奖励,二是对各地新增新上规上服务业企业已兑现奖励资金进行以奖代补,以鼓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工作积极性。

2.降低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成本。本措施对冷库用电年度费用50万元及以上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进行奖补,用以促进我市冷链物流发展。

3.鼓励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壮大规模。本措施对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按其主营收入达到一定临界值进行分层次奖励。

4.鼓励规上其他房地产业壮大规模。本措施对规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房地产咨询等其他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按其当年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不同层次进行分类奖励。

5.鼓励物流企业壮大规模。本措施对首次获评国家“AAA”、“AAAA”、“AAAAA”称号且营业发票均在漳州辖区内开具的物流企业进行分层次奖励。

6.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本措施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工程项目和数字化研发试点应用项目进行相应奖励。

7.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本措施是强化政策落实,当年度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服务业增加值增幅位于全市前三位的,经核实,市财政根据其实际兑现本政策的金额数,分别给予20%、15%、10%的服务业工作经费补助。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政策实施日,企业相关事项符合条件的按《若干措施》执行。

解读机构: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梁立强

联系电话:0596-202527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