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国家和省里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以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涉及领域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市直各单位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以保持政令畅通。
二、主要内容。经全面梳理后,认为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197件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实际已经很难再予以适用,决定予以废止。废止的文件涵盖1986年至2020年期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注意事项。《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漳政综〔2021〕96号)自2021年12月9日施行。被该文件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解读机构: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林锦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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