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2〕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安委〔202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47号),进一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有效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科学高效处置灾害事故,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主战主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原则,研究出台我市《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阐述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在指导思想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漳州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与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一致,在市消防救援支队设办公室,承担机制建设、沟通联络、指挥调度等工作。
三是在工作原则方面,遵循“专常结合、协同应对,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研判、准确把握”进行。
四是在工作机制方面,从指挥调度、日常联勤、应急联动和综合保障四个层面进行细化拓展,特别是针对未来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的智慧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的数据共享使用问题提出了建议。
五是在工作要求方面,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机制创新
一是全市综合救援力量构成涵盖政府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和专家力量。
二是对各综合救援力量构成单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形成全市应急救援合力。
三是逐步建立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
解读机构: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尤晓毅
联系方式:0596-297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