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养老公共服务,全社会一起努力,把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民生保障能力的有力举措。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阐明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有哪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怎么建、工作责任怎么落实等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到2025年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了《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明确了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主动发现机制等措施。
三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确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等措施。
四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水平,明确了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推进适老化环境建设等措施。
五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明确了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医康养护融合发展、落实基本养老服务监管制度等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民政局
解 读 人:罗晓红
联系方式:159596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