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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7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3/14 1.8w 阅读 479 点赞
漳政办〔201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漳州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各地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部署和安排,评估各县(市、区)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督促各地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检验各地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未与部综合监管平台套合上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2017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未与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矿业权等信息套合上的遥感监测图斑。

三、工作安排

(一)1月至2月,部、省两级部署开展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按照《福建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闽国土资文〔2018〕40号)和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卫片检查。

(二)2月至3月,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土地卫片图斑和重点矿区及其他矿产卫片图斑数据,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及时开展数据核查、信息填报、查处整改等卫片检查工作。

(三)5月11日前,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国土资源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数据审核、案件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自查验收等工作。

(四)5月15日前,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国土资源部门向同级政府报告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将土地矿产卫片成果数据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市政府。

(五)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评估意见、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的核查整改意见等,汇总本地卫片检查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包括相关数据报表),经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同意后,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后汇总上报市政府。6月20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六)7月以后,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对重点地区随机开展实地督导、对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验收进行评估,对典型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或者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等。

省、市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对涉及责任追究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把卫片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推动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市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制定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要始终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政府领导亲自负责,组织国土、建设、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卫片检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卫片检查工作,要通过督查、审核、验收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的督查指导,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和约谈问责等措施,推进查处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是卫片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立卷归档等具体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落实查处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成效的第一标准,要落实查处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组织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逐宗对人对事查处到位,并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对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任务要求、弄虚作假、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依法履职到位率低于95%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在规定时间内,矿产卫片非法违法图斑查处到位率低于90%的,暂停受理相应地区新立采矿权的地质资料汇交申请。土地卫片涉及占用耕地的,相应追加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四)严肃约谈问责工作。要切实提高约谈工作的严肃性,有效发挥约谈的警示震慑作用。市政府将根据卫片检查工作情况,对存在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违法勘查开采严重、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差等情况的地区进行约谈。在完成省级验收、确认有关事实后,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可能出现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第三条有关规定应予问责的地区,将按照程序启动问责。

(五)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各地要充分利用年度卫片检查及2017年中期卫片检查的成果、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对比并评估考核。要努力落实“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要求,充分应用好福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继续借助中期卫片检查、移动执法等手段,全面强化日常执法监管,要把卫片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实现国土资源“大家用、大家管”的良好局面。

五、成果上报

(一)上报备案材料。包括开展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等;开展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约谈和问责的情况;地方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以电子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检查进展情况,具体反映本地区工作进度、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同时抄报本级政府),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门报告。

(三)数据成果及报告。本地区卫片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军用土地要通过机要途径另外报送)。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可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土地卫片检查联系人:林文慧,电话:0596-7085235。矿产卫片检查联系人:张华伟,电话0596-70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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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