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7〕128号),做好我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漳州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张翼腾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陆元 市政府办调研员
郭福泉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游婉瑜 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
沈建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同池 市住建局副局长
蔡英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妙辉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叶绿保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吴文炳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蔡港溪 市粮食局副局长
蓝志忠 漳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卢民荣 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绿保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