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就业工作新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8〕45号)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下达2018年各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确保各项就业任务落实。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地要紧盯目标、创新思路、落实责任,使就业政策措施更加精准、就业创业服务更加精细,激发劳动者创业创新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全市就业局势稳中向好。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的能力。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帮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注意防范失业风险。要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实施精准就业扶贫,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要坚持创业引领,支持搭建各类创业创新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分解任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各县(市、区)要将市下达的各项指标(详见附件)分解到所属街道(乡镇),层层抓好落实。要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依法进行考核和监督,确保各项就业指标任务的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政府即将对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领导,发挥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各地要巩固和加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共同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确保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地在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报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